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过程管理办法
2017年09月27日 | 作者: admin | 分类: 行业新闻
为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应遵循专业性、典型性和完整性原则。
2.选题的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工科类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要尽量能与生产、科研实际相结合,文、理科类专业毕业论文要尽量与应用结合。
3.选题应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先进性和创新性,同时应考虑可行性,以中、小型课题为宜,难度适当,保证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
4.选题应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适当安排不同的题目。
5.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一人一题”的原则。多人同题的,其方向应有所不同,内容不能相同,必须明确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别。
6.自拟的设计课题,各学院(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条件,经指导教师同意,并经院长(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
7.教师和学生之间采用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在双方无法自愿达成时,由学院指定指导关系。
8.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应在第七学期末进行。
9.课题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如确需变动,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二、任务书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根据各课题的具体情况填写,经教研室(系)论证,由院长(主任)批准后在第八学期第一周内向学生公布。
2.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情况必须与任务书内填写的内容相一致。
3.任务书上课题类型是指:理论研究、实践研究、应用(实务)研发、开发研究、工艺设计、工程设计、设备设计、软件设计、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绘画创作、广告设计、指定问题研究。
4.任务书上的课题来源是指:国家资助课题、省(市)资助项目、企业(公司)资助、学校资助项目、自选项目、储备项目。
三、开题
学生在充分调研,理解工作目的后,需向指导教师提交一份开题报告。开题应在选题后1— 2周之内完成。主要内容包括:目前国内外研究进展概述(立题依据),主要研究内容,设计方案及思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安排等。
四、毕业设计(论文)撰写
毕业设计(论文)应立论明确,推理严谨,数据可靠,层次分明,文字简练,依据《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写作,设计图纸、说明书的内容和图纸总量由各学院(部)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五、答辩及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依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成绩评定依据《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定的实施办法》。
2.未按规定进行答辩、评定成绩的,视情节轻重情况定为一般责任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关于教学事故处理的暂行规定》对教学事故责任者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六、归档
1.学院在毕业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要收集论文电子稿,并汇总后刻录成光盘两份,一份存学院(部),另一份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一同上交至教务处。需要保密的毕业设计(论文),由指导教师提出,上交学校档案室保存。
2.毕业设计(论文)纸质稿及相关设计图纸、“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卡”由学院(部)资料室保存三年。
七、总结和评估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部)应认真进行书面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执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的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总结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各学院(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评估指标进行评议,给出评议结果。
八、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检查
学校和各院(部)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进行检查,主要包括:
1.前期重点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选题安排、任务书填写、工作或实验的落实情况。
2.中期重点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进展、教师答疑等情况。
3.后期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资料归档和总结评估工作。
九、其他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停止使用。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