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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的措施

2016年09月07日 | 作者: admin | 分类: 行业新闻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有以下几点:

1.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由学院研究生科负责管理,具体组织实施。

2.学院和教研室组成开题报告评议组,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评议。审定开题报告的专家小组一般由教研室或导师出面聘请同学术领域的3~5名高级科研人员组成。博士生开题报告评议组不少于5人,硕士生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导师不能担任组长。评议组的职责是:按照有关规定对开题报告进行严格认真的评议,对事不对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开题报告提出具体评议意见,并给出通过或暂不通过或重新做开题报告的结论。

3.开题报告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的总结和考核。凡未获通过者,应根据专家评议组意见,重新进行认真调研,按规定充分做好一切准备。1个月内在条件成熟时,主动按研究生管理程序进行重新审批,经同意后再重新进行开题,直至通过。

4.若未通过开题报告而自行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教研室、学院研究生科、学院和研究生院学位办将不接收其学位申请。

5.已通过论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因某种原因更改选题,则需重新开题;若只是在原选题基础上拓宽或缩小研究范围,则必须向导师、教研室、学院研究生科提出书面报告备案。

6.研究生开题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但最晚必须在学位论文答辩前6个月完成开题报告的工作。

7.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应根据专家小组的评议意见,对选题方案进行修正、补充和提高。再将最后稿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按规定的程序审批签字后,汇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查新结果,提交到学院研究生科备案和暂时存档。并以此正式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