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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毕业论文答辩,科学评定成绩

2016年08月15日 | 作者: admin | 分类: 行业新闻

(一)论文提交与审阅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是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设计方案、图纸程序等都要附上。在答辩前,院系都成

立多个答辩小组,每小组不少于5位教师。毕业论文设计报告至少要由一名答辩小组成员在学生答辩前认真评阅(指导教师不得担任论文评阅工作),并详细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评语和评分表。同时要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所涉及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不同层次的问题,以备答辩时选用。院系在答辩前对学生论文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审查不合格者,要进行修改,达到要求后方可参加答辩。

(二)论文答辩

严格答辩程序,逐个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学生讲解15分钟,教师提问15分钟。通过答辩可检验毕业论文质量,锻炼学生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我校多年来均十分重视答辩环节,在全校的每个答辩会场都有学校教务处管理人员或教学督导组人员在场旁听监督。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现场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报告及答辩情况给出评分和评语。当然如果仅凭答辩成绩作为整个设计的成绩未免有些片面,我校结合设计答辩情况和完成情况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成绩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毕业设计成绩的办法,其中指导教师评分占40%,评阅教师评分占20%,答辩评分占40%,这种成绩评定办法更科学、公正地反映了学生在整个毕业设计工作中的整体工作情况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成绩评定比例也从严掌握,通常为:优秀比例≤15%,良好比例≤45%,中等比例≥30%,及格和不及格比例≥10%。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者,必须参加大组二次答辩。对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需延期毕业,重做毕业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