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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一稿多投”的原因

2016年07月12日 | 作者: admin | 分类: 行业新闻

客观地说,产生“一稿多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作者方面的原因,也有学术论文编辑出版者——学术期刊的原因。“一稿多投”现象早已有之,只是现在有愈演愈烈之势J。我认为其主要原因有:

1.学术论文作者越来越大的各种压力

学术论文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般来说稿酬都不高,甚至没有稿酬,而且我国大部分的学术期刊都要向作者收取一定的版面费之类的费用,因而可以肯定地说学术论文作者“一稿多投”,并非是经济利益的驱驶。学术论文作者一稿多投其主要目的是想尽快发表自己的学术论文,他们也有许多的无奈。有的人是为了研究生能如期毕业,有的人是为了早日评上更高一级职称,有的人是要完成课题等等。总之各种各样的原因,但都是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尽快完成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论文。

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无论是研究生毕业或是评职称,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都在不断提高,这就给需要发表论文的人群越来越大的压力,大家都想尽快发表自己的论文,“一稿多投”的一些作者就是想哪家期刊速度快我就选择哪家发表;或是想通过“一稿多投”提高论文的命中率。一篇稿件,多投几家,这家期刊没选上,说不定另外的期刊选上呢?如果是等一家审稿后,说没选上,再投另一家就会耽误更长的时间。这些心理,应该说是可以理解的,但“一稿多投”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2.对一稿多投的危害认识不足

前面我们对一稿多投的主要危害进行了分析,其目的就是要让大家(包括作者和学术论文编辑出版者)对其危害都有一个较深刻的认识,从而共同努力,杜绝这种既危害编辑出版工作又危害作者形象与学风的现象发生。其实“一稿多投”的危害远不只这些,它对我国的科学技术、信息传播等等都会产生危害。然而遗憾的是,现在有许多的作者和很多的编辑出版者对其危害认识并不深刻。作者对自己的一稿多投行为并不感到羞愧,有些人甚至还有几分理直气壮;编辑出版者遇到“一稿多投”现象,也就是对作者提出一般的批评教育了事,很少有人去很好反省和深思,“一稿多投”是否有自己的原因?自己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去预防和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应该说,学术期刊对“一稿多投”现象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些学术期刊的管理工作不到位,使一稿多投者达到了其预期的目的,甚至有些人从中得到了好处,尝到了甜头,这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这种学术不正之风的蔓延。

3.现代电子技术为一稿多投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

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为现代人们的工作生活提供了许多的便利,也极大的推动了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其中也包括现代出版科学技术的发展。但同时也有一些人利用现代电子技术在做着一些不应做或不该做乃至违法犯罪的事。现代排版技术使学术论文的作者能轻松地对论文排版、编辑、复制等。原来一篇论文投寄多家,作者得力的一份份手工抄写,然后再到邮局邮寄,那是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的。而现在只要在计算机上轻点鼠就能打印得清清爽爽。一些接受电子邮件投稿的期刊,作者投稿则轻松,不仅用打印,邮寄费也免了。原来上邮局守稿件的时间,现在足不出户的就可将电子邮件发送到多家期刊的邮箱。这种计算机及其网络便的复制,通信功能应该说也是现在一稿多投越来越多的重要原因之一。

4.学术期刊稿件处理不规范

学术论文是作者心血的结晶,每篇论文的作者都对自己的论文倾注了大量的汗水和心血,因而论文投寄到学术期刊后,希望早点得到期刊编辑部(社)的回音也在情理之中。然而许多期刊社由于投稿者太多或是稿件处理程序不规范等多种原因,没有及时回复作者。按相关规定期刊编辑部(社)应在收到稿件的15天~30天给作者回复,但现在大多学术期刊编辑部(社)3个月都没给作者回复,有的甚至从不回复。有的作者在投稿一个月或是更长时间没有收到期刊编辑部(社)回音,将论文投到另一家期刊,可之后他又收到原来投寄期刊的用稿通知。有的论文有较强的时限性,过了时限,论文的意义会大打折扣或是毫无意义。这类论文作者更期望期刊编辑部(社)能尽快给予回复。总之,学术期刊由于各种原因,没能及时给作者回复也是造成一稿多投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规范学术期刊稿件处理程序,及时给作者回复稿件处理结果,是我们学术期刊应当做到,或者说应努力去做好的一件事;也是论文作者迫切希望各学术期刊做到的。有的学术期刊在网上建立稿件的处理平台,作者可随时通过这一平台了解自己稿件的处理情况,我认为是一个很好的做法,值得大家仿效。

5.一些人急功近利学术浮躁思想作怪

当前学术界在功利原则的诱导下,一些学术研究者失却了静心、耐心、恒心等职业心理素质和道德之后,表现得极为草率、浮躁。在“一稿多投”者中有一类人是值得学术期刊特别注意的,这些人不仅“一稿多投”,而且还希望“一稿多登”。这类人在投稿时往往都是将同一篇论文稍加改动后同时再投给不同的期刊。这种做法是增加期刊发现其“一稿多投”的难度。常常是等期刊发现他是“一稿多投”时,他已是“一稿多登”。他就可在评职称或其它的过程中将同一篇论文说成两篇或几篇论文。我们不妨将这类人称为恶意的一稿多投者,这些人就是想以自己较少的投入而得到更多的回报,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对这类人的行为,我认为各期刊社应采取严厉的措施,坚决给予打击。

总之,对于学术论文“一稿多投”,不管是恶意的“一稿多投”还是一般的“一稿多投”都会产生许多的危害。是一种有违学术道德,同时也是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广大的作者和学术期刊编辑对这一问题都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让我们一起来努力,还学术研究一片纯净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