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学术期刊出版保障体系的建议
2015年06月30日 | 作者: admin | 分类: 行业新闻
为了保证科研的正常开展, 不仅需要保障经费的正常投入和分配, 而且包括保障科研成果出版的顺利开展, 建立学术期刊出版的社会保障体系, 包括规范科研经费转移支付学术期刊出版所需经费的行为。
1)设立社会公益性学术期刊出版基金。基金的任务一方面可以有选择地扶持一部分学术期刊, 使它们更好地承担起学术论文的出版义务, 另一方面可以接受无科研经费或科研经费紧张作者的学术成果出版资助的申请, 使那些达到出版水平的成果避免由于经费问题而不能出版和发表。在基金经费来源方面, 政府应当承担主要的经费投入责任, 特别是在基金的建立初期, 同时制订相应的财税政策鼓励社会企业和团体,积极参与基金的建立和管理。学术期刊出版基金的建立和运作, 既可以部分解决学术期刊出版的经费来源问题, 又可以引导学术期刊的办刊方向和社会上个人的研究方向, 使学术研究和期刊出版更好地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完善行业和部门的科研经费投入机制。行业和部门的科研应与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专业技术队伍培养更好地结合起来, 使科研工作与其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结合起来, 将科研经费和业务经费有效地衔接起来, 至少应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发表经费。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单位的要求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所需要的发表费, 所在单位应给予报销。
3)加强学术期刊编辑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制订学术期刊编辑的职业道德规范。学术期刊的正规出版, 关键在于编辑队伍建设, 能否很好地坚持学术出版道德规范。只有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热爱学术期刊出版事业的编辑队伍, 才能避免学术期刊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迷失方向。学术期刊的出版不同于一般大众出版物的出版, 它不受经济利益的驱动, 只有事业的追求, 只有对科学的热爱。编辑如果抵御不了经济利益的诱惑, 那么就很难履行好学术期刊出版的社会义务, 高价买卖版面等玷污学术的行为就很难杜绝。
4)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 维护学术期刊出版行业的形象, 通过行业协会或学会的交流、讨论、优秀典型的树立以及同行间的相互监督, 引导行业的正常发展, 提高成员的自律能力, 同时也不能放弃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自律是解决导向问题, 而对于一些违背学术期刊出版宗旨、社会影响极坏的行为, 政府行政部门应当制订相应的法规, 依法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发挥我国期刊管理体制中的“主管主办单位” 制的优势, 督促主管主办单位切实履行主管主办单位的职责,保证学术期刊的出版工作更好地为学术交流服务。
由此可见,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发表费的收取, 而在于国家、社会、学术期刊和科研单位是否承担起各自的社会义务, 建立比较完善的学术期刊出版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