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学术打假成为空谈
2012年07月20日 | 作者: admin | 分类: 行业新闻
昨天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16日。该办法规定:学位论文出现购买、他人代写、抄袭、剽窃等作假情形的,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同时3年内不得再申请学位.
《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对论文作假者处理不可谓不严,甚至有点让人不寒而栗。但是可操作性,却令人生疑!如:购买论文、他人代写,作为受益双方都不会主动承认,甚至是“打死都不承认”;对抄袭、剽窃等如何认定,更没有明确的尺度。购买、他人代写、抄袭、剽窃等论文作假情形严重影响着学校的声誉!如果没有统一的尺度,
为提高学位授予率和声誉,学校各自会有不同的标准,可能会将假论文也归入真论文的行列。一旦出现了曝光了假论文,不但指导老师要想法掩盖,就连学校也会帮助灭火。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可以说这些都严重影响着《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严肃性和威摄力!
要让《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成为假论文的克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提高操作性,减少漏洞和盲点,如:将抄袭、剽窃等认定标准写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卖论文的社会组织如何处理;对假论文进行公开处理不准内部消化,等等。否则,《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就会成为纸老虎,甚至论文造假还会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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